稿件搜索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远致华信”)及其基金管理人的员工跟投平台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福汇九号”) 在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693,0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9994%。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67,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郜树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夏永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20日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9,3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9,342,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相关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