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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3]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更正子公司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的收入、成本,并相应调整商誉减值、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公司2024年5月5日收到的宁波证监局发出的《退市风险提示函》显示,宁波证监局正在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履行调查程序,后续可能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向公司发出事先告知书。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5.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及以后年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10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 2023 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 年底共有从业人员 3091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15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2023年9月,事务所联合南京市商务局、鼓楼区人民政府和 PKF 国际共同主办的2023“数聚金陵 智领未来”南京市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发展推介会。PKF国际全球合伙人,全球数字和专业服务商代表共200余人参会,现场进行了重大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达732亿元。会上PKF 国际设立 China Desk 全球服务机构,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为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作站负责人授牌。未来,事务所将继续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市场变化,利用自身全球网络优势,以“国际视野,本土经验”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海宾,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彭国栋,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彭国栋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荣前,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会计师赵海宾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国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荣前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财光华所审计服务费是按照业务所承担的责任、简繁程度、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9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海标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改对照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10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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