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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3B

  负责人:唐丽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设立分公司事宜已向深圳证监局报告,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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