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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3,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8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8,666,6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2,393,805.35元,募集资金净额726,272,863.57元。

  截止2022年7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1,633,735.0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30,097,404.01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273,624,306.62元,支付募投项目17,912,024.40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17,733,122.44元(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113,652,990.32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亚南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资金已全部投入并已完成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571,187.96元。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整体结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资金113,652,990.32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发电收入包括基础电费收入和补贴电费收入(即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补贴电费及应收电网公司结算电费,信用等级高。

  发电收入中,基础电费收入按月结算,可再生能源补贴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确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原“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简称“账龄组合”)采用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已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

  同时,公司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计提比例。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并充分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及平均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作出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补贴电费及应收电网公司结算电费,客户信用等级高,资金实力强,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当前状况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参照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预计未来面临的预期信用尚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会计估计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3)变更后会计估计

  公司对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重新核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以前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变更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2023年度报告中适用,将增加2023年度利润总额3,721.13万元,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62.97万元、净资产增加3,162.97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具有合理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1328号》。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06月30日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和范围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7,146.5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096.93万元(主要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9.59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96.93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5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146.52万元,导致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7,146.52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是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8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3家下属子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32家,参股子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574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720.5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另,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100MW、共享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60MW、发电项目配套储能装机规模为575MW。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深刻领会“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意义,始终秉承“善用有限资源,创造无限价值”的经营理念,锚定“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深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电力能源项目,助力新疆区域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4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4年8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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