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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6日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地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正元智慧城市专项解决方案创新与应用项目、正元地上地下全空间三维时空信息协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正元市政管网健康与安全监控智能化建设与创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34,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32,70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8,467,299.1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银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如下:

  

  三、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0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8月20日的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实施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控制项目实施成本、设施设备的采购支出等,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以上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尚未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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