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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楼国君先生、董事郑敦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聂望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金铜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复兴律师、谢亨华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金铜转债”按照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6.63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5.90元/股

  ● “金铜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8月28日

  ● “金铜转债”自2024年8月27日停止转股,2024年8月28日起恢复转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号文)同意,公司1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9年7月27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目前,“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63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依据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5.3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由6.63元/股向下修正为5.90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5.07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4.83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583元,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金铜转债”价格应不低于5.59元/股。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63元/股向下修正为5.90元/股。

  本次修正后的“金铜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28日起生效。“金铜转债”于2024年8月27日停止转股,2024年8月28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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