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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 14 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联系人:汤佩佩

  联系电话:0571-56660370

  传真:0751-56660370

  电子邮件:zqb@cnxili.com

  邮编:310024

  (四)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如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nxi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6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宋毅然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蕾

  常务副总:朱永丰

  财务总监:陈龙

  独立董事:龚启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6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nxi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汤佩佩

  电话:0571-56660370

  邮箱:zqb@cnxi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2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1:30在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全体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姚太海2018-2020年度为审计项目组成员,非签字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签署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8万元,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两项合计78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机构选聘情况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于2024年8月5日在公司官网发布了《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邀请投标人发出了招标文件。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被邀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材料,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财务部、证券部和审计委员会对参聘资料进行联合评审,根据评标结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并根据评标结果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的是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而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确保投资风险较小且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不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616                                公司简称: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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