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25.3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914.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43,012.4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680.1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6033.1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4,789.80万元,累计理财收益3,900.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26,969.8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7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月24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与国泰君安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与国泰君安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与国泰君安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6,033.1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6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155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6,900.00万元。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96,385.93万元和60,000万元投资建设铜冠铜箔“15,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和铜陵铜冠“10,000吨/年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置换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及“铜冠铜箔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99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应收票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外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不计提坏账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超过净利润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998.08万元,将影响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98.08万元,并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4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4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的“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铜陵铜冠二期项目”)已实施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419.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后续披露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用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及“铜冠铜箔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三、 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1,338.5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52,192.12万元,尚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各类款项5,669.11万元,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待支付款项”为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各类款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2)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银行活期利息,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改进方案,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控,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调整了部分项目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2、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收到有关政府部门拨付的专项政府补助资金,故此募投项目的部分费用改为从前述政府补助中支出,无需相应投入募集资金,相应产生募集资金节余。

  3、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419.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仍将保留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因待支付而预留的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项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所有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