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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94.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455.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888.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利仁电器有限公司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350120100001042602,专户余额为0元,原募投项目“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已变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634,731.21 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4年8月16日(包含)已经全部赎回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88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6月30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同步调整可比期间(2023年6月30日)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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