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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80                                公司简称:赛恩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参股公司紫金药剂的全资收购,一方面,为公司丰富了选矿药剂、萃取剂产品,使得公司的产品可以应用到更多的领域和场景,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更大的业务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司始终倡导资源化理念,紫金药剂收购后,公司将不断加大资源回收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协同、融合,具体表现在:(1)以环保药剂研发理念研发新型选矿药剂,使选矿药剂更绿色、更环保、更低碳;(2)探索采用金属选矿或萃取药剂作为水处理药剂,替代部分水处理药剂和工艺的可能性,实现有价金属高效回收的同时废水同步处理达标,尽可能追求效率最高和综合成本最低;(3)通过新型绿色高效选矿药剂的研发和推广,从选矿源头减小污染物种类,降低污染物浓度,从而减轻末端治理难度,从而使末端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运行效果更优、成本更低;(4)高效新型选矿药剂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与产品联用,形成抱团优势和技术壁垒,构建起新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对以上技术理念的贯彻落实,打造出新的技术体系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将公司的主要研发方向向稀散金属(比如铼、铟等)以及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新能源金属(如锂、镍、钴等)进行拓展。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3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70.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45,469.3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28.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41.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6.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入结构性存款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工程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70.6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198.4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3,356.61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正处在建设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见公司发布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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