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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兴新材”)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38.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861.0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861.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含56,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65,70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65,500.00万元,产生收益378.68万元,赎回的理财产品及相关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1,700.00万元。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各项发行费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1.8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3: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分一期及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的部分装置已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稳定投产,因产能释放需要过程、报告期内运行时间较短,生产效益尚未充分发挥;二期工程尚在筹建中。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460.00万元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1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结构性存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本金6,12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4.2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结构性存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本金5,34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8.97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含56,5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最近十二个月内经审议通过的最高投资额度为56,500.00万元,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未超过审议通过的最高额度,自2024年8月26日起公司经审议通过的最高投资额度为52,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276                                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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