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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4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947.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0.85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新增应收账款增加且部分原有款项账龄变化使坏账损失的计提比例提高,从而使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大。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存货跌价损失,由于公司采用了较为积极的备货策略,且部分产品技术迭代更新速度较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相应计提了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16.92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47.7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47.77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16.9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716.92万元,占比100%,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半年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70.32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估计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半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 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7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莱光学”)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34.1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期末资金结余金额包含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17,500.00万元。

  注2:一般户退款至募集户6.11万元,为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了6.00万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6.11万元退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子公司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茂莱光学在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年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高端精密光学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光学加工技术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071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单日最高余额190,000,000.00元,累积收益10,033,197.56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尚未到期金额为175,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不含)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超募资金2,602.00万元转至回购资金户,用于实施回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公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系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开展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502                                公司简称:茂莱光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50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茂莱光学(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与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茂莱光学海外业务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茂莱光学(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 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

  (2) 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 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损失的情况。

  (5) 法律风险

  因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2、 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 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开展业务。

  4、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 内控审计部将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利于稳定和改善公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茂莱光学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授权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 投资种类: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授权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项和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丰富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遵循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包含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将密切跟踪投资产品进展和安全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6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利于稳定和改善公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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