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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如常。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通知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6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2024-107),公司在上述公告中根据关注到的公开信息对上述拍卖事项进行了相应的披露。

  另外,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于2024年4月19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3年5月23日、2024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结期限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公告披露了无法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然无法与袁明先生取得联系。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如常。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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