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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一超,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拟签字会计师高茹、马一超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65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含税)为人民币3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包括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常规审计,具体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

  

  注:上表中“其他”为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融资需求计划出现临时性变动提供备用,以便补充原拟定额度的不足部分。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款链、供应链金融产品、资产池、涌金司库服务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质押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并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

  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35,856,132.2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393,205.49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217,156.2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217,038.85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元(含税),如以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31,718,06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26,432.92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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