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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 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1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完成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自此中交集团和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成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2023年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后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2023年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统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46,089.11万元。

  从各单项交易类别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40,963.9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实际发生金额5,003.04万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实际发生金额118.5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实际发生金额3.62万元。

  (三)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55亿元,详见下表:

  从各单项交易类别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36.5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16.4亿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预计金额2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预计金额0.1亿元。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17,041.84万元(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综合一体化服务。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8日;

  4.注册资本:727,402.38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7.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交集团总资产27,055.12亿元,净资产6,133.79亿元;2023年截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00.26亿元,净利润250.27亿元;

  10.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 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目前,中国交建持有本公司1,110,869,947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88%,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全球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369E),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时间:2006年10月8日;

  4.注册资本:1,628,011.14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7.主营业务:基建业务、房地产业务、疏浚业务、装备制造及其他业务;

  8.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交建总资产17,935.17亿元,归母净资产2,897.52亿元;2023年截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477.02亿元,归母净利润162.46亿元;

  10.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其他主要关联人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人主要是中交集团、中国交建所属企业,主要关联人清单详见附件。

  三、 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基础设施、临时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接受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基础设施、临时设施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购买产品: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设备,包括办公用品、信息化网络系统、工程产品、设备配件等;

  接受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关联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房屋、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服务等。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商品或服务有国家标准价格,即采用国家标准价格;如无国家标准价格,商品或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所供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供求状况、数量、单价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书面协议或合同约定定期、按时结算。

  四、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附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关联人清单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关联人清单

  

  注:所属企业仅列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直接持股层级,各关联人均包含其所属各层级全资及控股企业。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担保信息

  

  ● 2024年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6.4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4.34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下属企业实际提供非关联担保余额2.8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下属公司(简称关联人)实际提供关联担保余额1.54亿元。

  ● 本次担保额度中的反担保情况:部分有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贵州中交和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交兴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交福和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公院下属公司)、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公院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10.79亿元,其中:

  1. 2024年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6.45亿元;

  2. 2023年末,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4.34亿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124.62亿元)比为3.48%。其中,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对外担保余额2.80亿元;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对关联方(中交集团内)对外担保余额1.54亿元,中国交建已经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融资担保。

  (二) 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止。

  (三) 担保基本情况

  1. 2023年末担保余额为4.34亿元,如下:

  

  2. 2024年子公司公规院对其子企业(含控股)新增担保额度为6.45亿元。

  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效率,依据监管合规、效率优先、风险可控的原则,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说明如下:

  (1)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高融资担保计划额度的灵活性及使用效率,除对参股公司融资担保外,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同类事项的融资担保事宜,在对应额度内调剂使用。

  (2) 担保计划额度内的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3) 本次担保计划不含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程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净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子企业或参股企业担保,不含对金融子企业担保,不含集团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企业之间互保。

  二、 关联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在提供担保前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124.62亿元)的比例为3.48%;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各子公司(含控股)对其子公司(含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0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4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关联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信息

  

  2、贵州中交和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信息

  

  3、贵州中交兴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信息

  

  4、贵州中交福和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信息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3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拟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及下属企业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

  ●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后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71亿元,借款余额为0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拟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约定的交易金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

  (二) 财务公司与公司属受同一主体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日

  法定代表人:朱宏标

  注册资本:70亿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城区德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

  经营范围: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5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因监管政策调整,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更。2023年11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公司修订章程的申请已报监管机构审批,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33.14亿元;负债总额434.4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8.6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70亿元,一般风险准备7.5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3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54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89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95.4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75亿元,净利润4.80亿元,经营情况良好。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二) 服务内容

  1. 结算服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2. 存款服务

  乙方吸收甲方集团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服务的利率。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甲方集团任一日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

  3. 贷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集团发放贷款,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服务的利率。

  4.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的规定,并且按照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对甲方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5. 向乙方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6. 甲方及附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三) 乙方的承诺及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 乙方依法保障开户人资金的安全,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与甲方所开立的账户彼此独立,确保账户内资金不存在相互往来。

  3. 乙方在为甲方集团开展信贷业务前须严格做授信审查,并根据内部评级标准做信用评级和信贷资产评级,同时定期安排贷后检查(每半年)。

  4. 乙方与甲方集团须严格执行借款合同,若甲方集团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集团限期清偿。

  5. 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协议内的关联交易业务时,须严格按照业务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

  6. 甲方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向乙方保证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存续期间,甲方将保证甲方履行其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义务及责任;且当甲方无法履行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义务及责任或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条款,甲方必须弥偿因此而导致乙方蒙受的损失。

  (四)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在获得公司内外的决议和批准后,且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资源,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204454号),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关于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意见认为:

  (一)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均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 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交易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在控。

  六、 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以上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定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所涉及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四) 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0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2日及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6、7、11、16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1、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 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四) 其它: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4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彦拓

  联系电话:010-57507166

  2.会议费用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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