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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大楼1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核查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076,512.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47,449.39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54,744.94 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38,224,482.09 元。2023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3,435,901.5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182,200股,即,以607,149,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分红总额为42,500,491.9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若因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申请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信贷业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事项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各金融机构对公司以及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额度,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及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0,4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保的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其中,长高电气少数股东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系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开发展基金与公司及长高电气签订的《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目前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持有长高电气18.92%的股权,因其国有属性、对外担保有特殊规定等限制,不能为长高电气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长高电气具有实际控制权,且10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高电气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请详见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林林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马孝武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喻朝辉女士(召集人)、张传富先生、马孝武先生。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9)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29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五、九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证券处

  邮  编:410219

  电话、传真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2”,投票简称为“长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2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总部大楼1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076,512.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47,449.39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54,744.94 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38,224,482.09元。2023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3,435,901.5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182,200股,即,以607,149,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分红总额为42,500,491.9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若因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2023年募集资金变更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0,4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保的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5日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原名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4月29日更名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54,699.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989,516.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到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8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23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总额为3,418.50万元,其中: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2,275.58万元,投入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1,141.7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转出1.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29,782.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7,035.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19.30万元),其中746.71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节余资金和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营项目部分变更用途的资金合计6,289.02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均已转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中待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存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90,732,288.32元。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677.28万元)。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可以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6,547.48万元,尚余746.71万元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4,611.73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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