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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酬金。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20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20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琰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机械制造业、能源、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酬金。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酬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04,769.59万元。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廉玉波先生、王传方先生、何志奇先生、周亚琳女士、李黔先生及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须于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法定代表人为李俊锋,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是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张翼,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86,663.58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3,639.00千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06,867.08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304.52千元(未经审计)。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法定代表人为金旭东,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55,747.2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5,983.01千元,2022年1-12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96,535.78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0,218.68千元(经审计)。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法定代表人为马川,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861,54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97,230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8,589,05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5,720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均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92,178.587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为周祎,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731,243.14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3,382,765.67千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628,491.35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4,809.67千元(未经审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苏康,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7日,注册资本2,404.3561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观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廖海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06,238.3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68,634.75千元,2023年1-9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60,358.33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7,338.4千元(未经审计)。

  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801,法定代表人为陆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1)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的设计、开发;(2)纯电动汽车及其衍生车辆用零部件、组件以及总成的进出口及销售、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的提供。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1,13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80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3,348,385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685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自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时任执行副总裁廉玉波先生曾担任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法定代表人为周亚琳,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1,013,64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03,350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788,23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43,357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36,729.8573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鑫业路2号1幢504室,法定代表人为孟文君,经营范围为:汽车研发,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汽车事务代理;新能源技术、汽车技术的技术开发,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承办会展;批发、零售: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65,51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1,673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649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374千元(未经审计)。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何志奇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3,053,355.0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123,413.25千元,2023年1-9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3,903,762.87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9,832.68千元(未经审计)。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之职,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25,965.5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2023年9月30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90,145.7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196,572.23千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38,288.61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7,935.38千元(未经审计)。

  (十三)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石龙社区新龙大厦2210,法定代表人为江克宜,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新能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电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租赁;经营电子商务、网络商务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电动车配件及用品的销售、上门维修保养;汽车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售电业务;配网运营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5,92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2,951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38,245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670千元(未经审计)。

  自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曾担任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2701,法定代表人杨冬生,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789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211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69,85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9,738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杨冬生先生担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41,814.2824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2201,法定代表人周剑,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3年6月30日,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618,839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4,438千元,2023年1-6月收入为人民币261,139千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532,793千元(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六)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871,557.8165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科技工业园F-59号,法定代表人周凤岗,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0,839,713.94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4,453,340.68千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552,878.25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53,986.71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云轨一号线花博园段(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李林,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52,51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0,932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62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169千元(未经审计)。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王传方先生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八)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699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凤鸣路2号,法定代表人苏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是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九)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响洪甸路1750号,法定代表人吴庆隆,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二次充电动力电源正、负极材料(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金丰大厦201A室,法定代表人张馨月,经营范围为: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16,191.9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9,114.60千元,2023年1-10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23,075.1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49.50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4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乘用车及商用车、汽车零部件、商用车动力电池等在内的相关产品;

  (三)本公司向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研发、售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信息及市场等相关服务;

  (四)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维修等相关服务;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6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人民币600亿元。

  3、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时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当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必要时由财务总监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季度末内审部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是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公司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计提3,767,831千元人民币,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1,596,422千元人民币,财务担保合同转回减值准备16,810千元人民币,合同资产转回减值准备56,634千元人民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244,853千元人民币。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次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23年度当期损益(税前)共计3,767,831千元人民币。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82,233千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722,584千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058千元,应收款项融资转回减值准备10,453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二)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2023年度转回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6,810千元人民币,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有变化,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相应减值准备。

  (三)合同资产

  公司2023年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6,634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四)存货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44,853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前度当期损益(税前)共计3,767,831千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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