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以企业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主要用于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自该额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截止,授权公司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对外担保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对贷款额度重新做出决议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申请,若授权期内新增贷款在授权期内归还,则该笔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其中抵押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担保总额度不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银行贷款的申请。就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单次贷款事宜无需再通过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内部测算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1,938.45万元,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1,067.92万元。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1、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甲醇(即甲醛的主要原料)、尿素及中纤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2、 审计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3、 审计通过《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 审议通过董事刘一川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回避票1票(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0-2 审议通过董事SAMUEL NIAN LIU 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回避票1票(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0-3 审议通过同意董事王高峰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回避票1票(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0-4 审议通过同意董事李红刚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回避票1票(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0-5 审议通过同意原高级管理人员汪灏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2023年度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15,275,391.94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7,539.19元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906,863,316.99元,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2、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工作更加高效及规范化运作,董事会同意选举SAMUEL NIAN LIU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汪灏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红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7,977,406.22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697,702,181.22元,其中支付项目尾款8,030,701.57元,偿还项目贷款441,000,000.00元,补充项目流动资金177,546,702.87元,临时补流71,124,776.7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6.56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超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65,094,523.58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外币汇兑损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广西北海“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变更为以偿还项目贷款、支付项目尾款、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用于广西钦州“丰林木材加工产业园”之同规模、同类型、同产品的“年产50万m?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披露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审核业务。大信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认为:丰林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 交易品种及方式: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素、纤维板等。

  ●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产品中的纤维板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甲醇(即甲醛的主要原料)、尿素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 交易金额

  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业务,交易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素、纤维板等。

  (五) 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4、 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实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组成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2、公司建立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致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4、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1.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 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重新编制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等八项修订、重新编制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或重新编制。

  一、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明细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披露件。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情况

  

  四、 《关联交易制度》具体修改情况

  

  五、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改情况

  

  六、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改情况

  

  七、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修改情况

  

  八、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具体修改情况

  

  九、授权事项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