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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对会议通知发出时间无异议。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在上述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天融信网络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以上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天融信网络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度内以银行与天融信网络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09室

  2、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8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14:30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在上述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为天融信网络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为天融信网络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全资孙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融信网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天融信网络在担保总额度内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担保总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具体担保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有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金融工具的利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信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为天融信网络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7%。截至2024年2月4日,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0,299.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9%。

  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公司拟为天融信网络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7%。

  截至2024年2月4日,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09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以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19日-20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09室

  邮    编:51504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2

  2.投票简称:天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均用符号“—”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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