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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公司因借款未偿还事项,起诉了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现涉及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经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决:

  1、公司向兴业银行归还本金1亿元,以及利息和罚息,上述金额合计104,916,241.16元。

  2、公司向兴业银行支付律师费16万元。

  3、若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兴业银行有权对腾晖光伏提供抵押设备的处置优先受偿。

  4、腾晖光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金额567,447元由公司和腾晖光伏共同负担。

  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已提请执行,公司及腾晖光伏均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本次被提请执行不影响公司及腾晖光伏正常生产。

  上市公司重整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正在江苏省内持续、有序推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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